各单位会员,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5]15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2015]34号),科协所属学会要“以服务科技发展、科学决策为目标,以客观中立、开放实用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中独立第三方作用,推动建立健全科技评估制度,提供宏观层面的战略评估,促进科技评价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形成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的运行机制”。2016年8月国家科技部正式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相继发布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和《科学技术评价办法》。根据规定,今后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
为此,为进一步承接政府职能,推动科技创新,培育高水平科技成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学会按照《江苏省电力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开展电力行业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评价
提交科技成果(项目)评价(鉴定、评审、评议,以下同)申请表,其格式可在江苏省电机工程学会网站下载,申请表中应由任务下达单位或项目完成单位主管单位签署委托或同意评价的意见。
二、提交拟申请评价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
1.研制(工作)报告;
2.技术报告;
3.运行(用户)报告(运行或用户单位盖章);
4.查新报告(建议由具有电力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
5.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评审)证书草稿(含专家鉴定意见草稿;证书格式可在江苏省电机工程学会网站下载);
6.其它技术资料(包括技术经济分析与效益报告、检测或测试报告等);
7.其他相关信息(包括建议评价活动地点、日程、议程、建议参与评价活动专家名单、与会人员名单;信息填写格式可在江苏省电机工程学会网站下载)。
三、受理评价与有关事项确定
1.江苏省电机工程学会在接到以上全部文件15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受理答复;
2.商议相关文件资料的补正与修改;
3.确定评价活动地点、日程、议程;
4.确定评价活动主持单位及专家名单;
5.发送会议通知,落实会议具体事宜;
6.召开评价会议;
7.相关的文件资料(电子版)归档;
8.出具评价结论意见(证书)。
四、费用
参考相关专业机构科技成果评价(鉴定)收费标准,评价(鉴定)每项成果收取咨询服务费30000元。
五、联系方式
江苏省电机工程学会 嵇建飞
联系电话:025-68686874,15105175122
电子邮箱:jijianfeisgcc@163.com
江苏省电机工程学会 唐梦颖
联系电话:025-85083027,13505194199
电子邮箱:13505194199@163.com
苏电机学会〔2019〕18号 江苏省电机工程学会关于关于开展电力行业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工作的通知.pdf
江苏省电机工程学会
2019年4月4日